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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流程

来自: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时间:2020年05月01日 浏览:23字体大小:

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流程

分管领导:    任学兵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责任人:    饶赟    

办公电话:0746-6381164

(一)学生一般违纪事件

1、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做出处理决定

(1) 同一班级的违纪事件,由班主任负责查实情况后,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;

(2)本院系各班级之间,由年级辅导员负责查实情况后,提出处理意见;

(3)院系之间的违纪事件,由学生工作部牵头,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负责查实情况后,提出处理意见;

2、报本院系审议;

3、系将审议结果报学生工作部;

4、学生工作部核准情况,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后,作出处分决定;

5、开除学籍处分应经院务会研究决定。

(一)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违纪事件,由教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,学生处调查核实,并做出处理决定;

(二)对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违纪事件,由公寓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,由违纪学生所在院系或学生工作部调查核实,并做出处理意见;

(三)学院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后,应出具处分报告书,处分报告书包括违纪事实、处分依据、处分种类等内容,并有班主任、院系意见,交由学生本人签名后由学生工作部存档。根据处分报告表,学生工作部出具处分决定书;

(四)违反治安规定的违纪事件,由保卫部门提出处理意见,学生工作部调查核实,并做出处理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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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要求:

1.学生处分必须依据事实证据,严格按照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》执行。

2.学生处分过程应贯彻“以人为本”思想,坚持重在教育原则,处分过程必须强调规范性。

3.学生处分文件必须放入学院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,学生处分撤消后,其原有处分材料也不得拿出学院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,即对学生的处分及撤消处分材料,学院应真实完整地一并归入学院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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