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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

来自: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时间:2020年07月01日 浏览:45字体大小:

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

   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,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。具体规定如下:

    1、每个党员,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,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。

    2、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,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讨论通过支部的重要决议,听取单位行政负责人每月工作情况通报。

    3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,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措施和支部工作计划,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,研究党员教育、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。

    4、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,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,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落实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,听取党员思想汇报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推荐党员发展对象,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。

    5、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,党课可由支部组织,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,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,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。

    6、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。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,以党员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,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。

    7、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民主生活会,具体要求如下:

   (1)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、民主公开和人人平等的原则。

   (2)民主评议党员分学习教育、自我评议、党内外群众评议、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理五个阶段进行。

(3)在学习教育阶段,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,重点进行理想宗旨教育、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。

   (4)在自我评议阶段,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,肯定成绩,查找问题和差距,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。

   (5)在党内外评议阶段,先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进行互相评议,然后以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,征求群众对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  (6)在组织考察阶段,召开支委会,对党员提出初步评议意见,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组织意见。对党员的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党员、合格党员、基本合格党员、不合格党员。

   (7)在表彰处理阶段,对优秀党员,由支部进行表扬或提请上级党组织表彰;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;对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党员应按照有关政策,分别给予限期整改、劝退、除名等处置。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,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。

    8、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、严肃活泼、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。

    9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、有总结、有汇报。

       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7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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